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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日期:2023-11-14浏览次数:



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教学厅函〔202019



分类

分类界定

审核依据













1.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编码 10

包含以下七种情况

1.与就业单位签订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

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依据签订的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制式

协议书

2.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

等)的录用接收函

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接收函

3.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依据毕业生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的定向、委培协议或回原定

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的报到证

4.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

依据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协议

5.医学规培生

依据与规培基地签订的协议书

6.国际组织任职

依据国际组织出具的接收材料

7.出国、出境就业

依据国外用人单位开具的接受

证明或出国签证文件












2.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编码 1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录用文件

劳动合同相关解释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十六、十八、

十九条

3.科研助理

(编码 27

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聘用作为研究助理和辅

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

依据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出具

的证明

4.应征义务兵

(编码 46

应征义务兵

依据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

5. 国家基层项目

(编码 50

包括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

计划中央基层项目

依据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6. 地方基层项目

(编码 51

包括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农技特

岗、乡村医生等地方基层项目

依据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7.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编码 12

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聘用证明

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

证明、收入流水等其他证明材料



8. 自主创业

编码 75

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

依据工商执照或股权证明

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

依据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

动,如开设网店等

依据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

收入流水






9.自由职业

(编码 76

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公众号博主、

电子竞技工作者等。

依据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并由校、院两级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审定


10.升学

(编码 80

包括专科升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依据拟录取名单、录取院校调档

函或录取通知书

11.出国、出境

(编码 85

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

依据出国学习录取通知书







未就业




12.待就业

(编码 70

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包含以下五种情况

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

议或合同


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

位公开招录考试


4.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5.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


13.不就业拟升学

(编码 71

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



14.其他暂不就业

(编码 72

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

业生


2.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