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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15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湘江新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

                     2023927



湖南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聚焦岗位供给,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

()完善校园招聘服务。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抢抓“秋招”“春招”“离校前后”关键期,校、院系结合实际,灵活举办大型综合类、小型专场招聘会,广泛邀请更多企业来校招聘,增加活动频次和招聘企业数量。省级将举办 2024届毕业生大型供需见面活动50余场次。

()加强省级常设市场建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常设市场建设,按要求落实常设市场任务,发挥好常设市场在访企拓岗、举办招聘会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常设市场建设高校要主动加大与企业、行业对接力度,多方争取就业创业资源,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活动,提升本校本区域本行业就业创业工作成效。

()深入开展访企拓岗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行动,各高校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院系及部门负责人,通过单独走访、集中调研等方式,走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家。2023 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省平均水平的高校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加强对访企拓岗行动的统筹,将“访企业”“拓岗位”“听建议”“送技术”“解难题”紧密结合,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充分挖掘校友就业资源。充分发挥校友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挖掘校友企业的就业创业资源,积极搭建校友交流对接平台,着力引导知名校友“回湘贡献”“共同兴湘”,推动校友汇湘与湘商回归相互协同、相互促进。

()稳定政策性岗位。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着力稳定政策性岗位供给,努力拓展公共就业岗位,科学安排有关招考和录用时间。各高校要密切关注国家、省级和地方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做好岗位信息宣传推送、宣传提醒、政策解读,为有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必要服务。

()健全基层就业支持体系。加大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教育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发动毕业生报考国家“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及我省司法辅助岗位、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项目。

()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加大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宣传,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做好兵员预征预储、毕业生征集等工作,支持和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军入伍。省、校结合实际举办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活动,增强入伍学生荣誉感,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申请奖助资金、税费减免等提供服务。高水平办好“互联网+”“黄炎培”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动大学生参赛项目转化落地,提升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二、聚焦能力提升,建立完善就业创业指导体系

()开展“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就业创业故事”活动。不断完 善扩充就业创业导师人才库,持续做好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就业创业故事活动,每学年省级层面举办活动16场,各高校至少举办2场。加大资源利用,同步开设企业家就业创业讲座网上课堂,确保活动对在校大学生实现全覆盖。

()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和培训。将就业育人纳入“三全育人”重要内容,为大学生提供全程化系统化的就业创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就业观念引导,引导其合理定位,正确树立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竞争力。

(十一)打造就业创业工作专业队伍。各高校要按要求配齐就业工作人员队伍,探索在职称(职务)评聘中单独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类别,稳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省级层面将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对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进行全员轮训。

(十二)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改善省级大学 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基础条件,用好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对各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孵化项目的统筹,着力做好孵化项目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帮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做大做强做优。

(十三)做好毕业生升学指导服务。统筹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安排,加快进度,给毕业生求职就业留足时间。加强对毕业生复习备考的服务,密切关注毕业生升学进度,及时为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升学指导。

(十四)积极营造就业创业良好氛围。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增强大学生安全就业意识,防范求职就业“陷阱”。举办“就业创业月课堂”“书记校长话就业”“毕业生话就业”及第三届“青春正当时三湘追梦人”等活动,着力宣传解读就业政策,推介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营造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三、聚焦帮扶援助,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服务

(十五)加大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及时摸清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底数,建立“省--院”三级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和举措。开展困难毕业生全程全覆盖的帮扶援助,对未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托底帮扶。强化就业心理疏导。


(十六)提高“宏志助航计划”培训成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的参与度。按照“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兄弟高校协同推进、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做细做实培训工作,加强跨校培训的衔接以及与企业的对接,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优化培训安排,提高培训成效。

(十七)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间断指导服务。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研究,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指导帮助。建立顺畅的沟通联络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等各种信息化平台,为毕业生不间断推荐就业岗位。

(十八)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等服务工作。落实《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8)等文件要求,用好“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服务平台”,优化毕业生档案管理和转递服务,实现档案转递轨迹可查,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保障。

(十九)促进毕业生留湘就业创业。各地各高校要大力宣传全省及各市州人才引进政策、毕业生本地就业创业政策以及我省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出的重大战略、重要项目、重点产业及其相关需求情况,积极开展校地、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活动,推进毕业生留湘就业创业。

、聚焦改革创新,持续优化就业创业培养机制

(二十)加快建设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平台。以高校为依托,建设10个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平台,通过信息服务、教育改革、精准指导、技术培训、机动实习、实践课题、联合研发、成果转化、产品推介、企业孵化等“十上平台”,着力构建“就业创业资源共享、项目成长互通、创新创业成果互惠”的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格局。

(二十一)推进大学生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以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招培就”联动机制。加强招生、选拔、培养、评价、使用、保障等全方位谋划,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强化就业质量报告在调整学科专业、安排招生计划、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的有效运用,深入推进高校就业创业和人才培养改革。

(二十二)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理论研究。紧紧围绕大学生 就业创业面临的现实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力争取得一批操作性强、实在管用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着力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举办高校就业创业征文比赛。

五、聚焦全程监管,确保就业创业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三)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和机制。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大投入保障,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本校就业创业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辖区内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十四)加强工作统筹。各高校要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统筹考虑,制订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明确全学年各时间节点就业工作安排,落实各部门各院系具体工作任务。要把握各阶段工作重点和节奏,精心组织参加教育部和我省“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月”等系列活动。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园区企业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有关资源,合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十五)强化全程监督。省就业指导中心客观记录高校就业创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一把手”工程督查内容。建立和实施就业数据专报制度,落实签约进展情况日报、周报、月报和年报机制。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着力防范和纠正“被就业”“花式签约”“人岗不符”“实习变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从严查处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违纪违规行为。

(二十六)及时总结宣传。各高校要及时梳理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提炼优化举措,积极建言献策,全力推动2024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对就业创业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问题对策等要及时梳理总结上报,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参考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