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制度

日期:2022-06-15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内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营造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时间

每年8月25日—9月15日

       三、遴选对象

已开展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且主要负责人(已注册项目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非毕业班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入驻要求

1.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创业项目具备可商品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提交材料

1.《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2.《项目创业计划书》一式一份;

3.项目使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资产登记表》一式一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其他佐证材料;

5.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六、遴选方式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组织创业导师对各申请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汇报答辩(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驻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的项目。

       七、其他事项

1.入驻项目在当年12月份需接受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孵化,原则上每个项目孵化期限不超过2年。

2.项目负责人一经确立,未经学院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在孵化期未满前毕业离校,可办理项目退出,或可向学院申请更换负责人,但该项目孵化期不变。

3.入驻项目团队或企业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签署《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书》、《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入驻期限为一年。

       八、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全面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等形式及时传达给学生,积极鼓励有创业梦想的学生积极参与,有针对性的挖掘并推荐已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踊跃申报;

2.各系部要对学生提交的《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真正把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选拔出来;

3.各系部对获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给予全方位支持。

附件1:入驻申请表

附件2:创业计划书

附件3:入驻团队资产登记表

附件.docx